秉持著最專業且積極認真的態度,為客戶進行商標申請分析及佈局建議等服務。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,正式委任並簽約。
客戶提供申請資料,如:名稱及統一編號、國籍、地址、申請圖檔並確認指定商品/服務,我方製作申請文書並正式提交送件。
申請文件:
申請書
委任書 [申請人簽名,須認證]
項目 | 泰國商標申請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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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 | 尼斯國際分類 |
項數 | 申請1~5項商品/服務,逐項計費/每類 超過6項者則將依類別計費 |
審查制度 | 審查制 |
優先權 | 首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|
審查時程 | 約12-24個月 |
公告期 | 60天,期間第三方可提出異議 |
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 |
延展 | 每10年延展 |
其他 | 商標註冊後連續3年未使用,任何人都可提出「廢止」,使商標註冊被撤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