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持著最專業且積極認真的態度,為客戶進行商標申請分析及佈局建議等服務。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,正式委任並簽約。
客戶提供申請資料,如:名稱及統一編號、國籍、地址、申請圖檔並確認指定商品/服務,我方製作申請文書並正式提交送件。
申請文件:
申請書
委任書 [申請人簽名,無須認證]
宣誓書 [申請人簽名,無須認證]
商標使用於指定商品/服務的證據
項目 | 美國商標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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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 | 尼斯國際分類 |
項數 | 無限制/每類 |
審查制度 | 審查制 |
優先權 | 首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|
審查時程 | 約12-18個月 |
公告期 | 3個月,期間第三方可提出異議 |
專用期限 | 自註冊日起算10年 |
延展 | 每10年延展並同時提交使用證據 |
其他 | 須確實使用,才能核准註冊; 註冊日起第5~6年需提使用宣誓 |